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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通2018年秋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的通知

作者:admin 时间:2018-09-26 18:58:00 点击:2171

各高等院校: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工作安排,经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审核同意,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定于2018年10月29日~12月7日开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系统。各高校符合高校教师资格申请条件的在职教师,经所在院校同意后,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提交个人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各现场确认点递交相关材料。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具体时间安排
   1.10月29日~11月8日(工作日的8:00—24:00),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提交个人信息。

   2.10月30日~11月13日(工作日的8:00—24:00),各高校集中进行现场确认。高校教师资格管理部门负责接收个人申请材料,并对个人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核实申请人相关数据信息,维护好本单位后台信息数据等。

   3.11月14日~11月30日(工作日的8:00—18:00),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接收、审核各高校报送的申请材料,完成证书打印。(各校报送审核材料具体时间安排根据申报情况另行通知)

   4.11月20日~11月30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报送甘肃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省教育厅窗口集中受理申报事项。

   5.12月3日起,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报送甘肃省教育厅审核盖章,分发证书。   

   6.12月7日前,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完成本次数据库的维护、垃圾数据的清理等各项后续工作。

   二、相关工作要求

   1.各高校在规定时间到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提交相关材料,报送本校申请认定人员汇总表一式四份并电子版。

   2.各高校向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提交材料时,须留存联系人、联系方式、联系地址等详细信息,以便区别情况寄送证书。

   3.根据省教育厅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为方便高校教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缩短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本批次全省高校教师资格申请学校和人数分布实际,各高校务必把握时间节点,及时完成确认,在规定时间段到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报送材料,完成现场认定。

 

                                   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8年9月25日

    附:高校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流程

    一、了解、学习相关政策要求;登录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网,填写个申请信息           

    二、准备个人材料

   (一)各类申请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凡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统一格式证明)。

    5.体检合格证明(县级以上医院体检)。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教育学、心理学补修成绩证明(或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8.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原件(各本科院校应将本校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以文件形式上报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其他高职高专院校由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直接上报给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9.三张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照片统一为蓝底,与上传至教师资格申请网中的电子照片为同一版)。

   (二)全日制普招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毕业学校为师范院校或综合性大学的师范学院,且申请与所学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可直接认定。应提供的材料为:全日制本科阶段的教育学、心理学成绩,教材教法课程成绩,教育实习成绩证明(上述材料需从档案部门调出复印,且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才有效),以及上面1、2、3、4、5、6、9条规定的相应材料。

   (三)属教育部全日制教育硕士招生院校和培养专业范围内的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可直接认定。应提供的材料为: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成绩证明(需从档案部门调出复印,且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才有效),以及上面1、2、3、4、5、6、9条规定的相应材料。

   (四)高等学校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教师资格,只须提交以上1、2、3、4、5、9条规定的相应材料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现场确认

   教师资格申请人,根据各高校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各高校教师资格管理部门(即现场确认点),上交申请所需材料,核对个人信息,完成现场确认(必须同时在教师资格信息系统中完成确认)。

   四、资格审核

   教师资格申请所需上报的所有材料须由其所在高校负责初审,初审合格后报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复审。

   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将于11月30日前统一对初审通过人员的材料及信息以学校为单位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员数据库导入到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中,生成证书编号,导出数据。

   五、证书打印与发放

   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打印证书,省教育厅审核盖章,寄送或领取证书,本批次的认定工作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