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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科技职业学院人事处职责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事、师资、劳资方面的方针、政策,根据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及学校发展规划的要求,会同教务处等有关部门制定和调控用人计划,统一管理全校的机构设置,合理配置人力资源,进行有关人事工作的各类统计。
2. 根据上级政策及文件规定,负责全校的工资和部分福利的审批,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完成校内津贴的分配及发放工作,解决劳动纠纷。
3. 负责全校各类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聘任工作,根据专业(学科)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制定设岗原则,确定师资队伍的发展、补充计划。
4. 制定师资培训规划,围绕专业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高教师素质,负责组织教师的培训、进修及相关的审核工作。
5. 负责教师资格的申报及相关证书的办理和发放工作;
6. 制定并实施人事调配管理办法,监督人事调配政策的落实,负责办理教职工调动、离职、辞退、等人事调配手续。
7. 负责制定教职工的考勤制度,督促检查教职工考勤工作,办理教职工请假、休假、销假手续。
8. 办理教职工任免、调职和提拔的具体行政手续。
9. 负责全校教职工考核与奖惩工作,记载教职工获奖和奖惩情况。负责教职工先进个人与先进集体的评选与表奖组织工作;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违纪失职教职工提出行政处理意见,并根据规定程序办理。
10. 负责专业进修、考察,参加学术会议人员的选拔和联络工作。
11. 负责教职工社会保险的管理工作。
12. 负责全校教职工的人事档案、职称档案的管理工作。
13. 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各类人员的补充。
14. 负责全校临时工用工计划申报工作,办理有关手续,检查临时工的使用情况。
15. 负责学校客座教授、外聘教师的管理及资格认定工作。
16. 负责富余人员管理、分流与安置。
17. 承办上级机关下达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